明年起,我国调低883项商品进口关税,这些商品零关税!

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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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业内指出,调低883项商品进口关税,释放出惠民生、利经济、促开放三方面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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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税调整是近年来力度较大的一次调整,不仅涉及税率调整,也涉及以往几年触及不多的税目调整,因此颇具看点。调整后的税目总数达到8580个,比2020年增加了31个。

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中明确,对部分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的进口关税;降低乳清蛋白粉等部分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降幅甚至达到50%。


截自《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附表1《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看来,本次调整体现出较强的“惠民生”导向,有利于降低患者和消费者的经济负担,提高生活品质。

屠新泉说:“像是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这些原料是生产高档婴儿奶粉的必要原料,所以降低这些原料的进口关税,可以降低最终产品也就是婴儿奶粉的终端价格,消费者就可以花更少的钱购买这些婴儿奶粉。”

除了惠民生“礼包”,还有促经济的重磅利好。燃料电池循环泵、铝碳化硅基板、砷烷等产品的进口关税进一步降低,从5%-8%降到2%-4%。像是燃料电池循环泵这些听起来有些晦涩的产品名字,实际上都是支持新基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设备、零部件以及原材料。

对此,屠新泉解读:“从目前产业结构来看,我们国家的传统优势在于下游制造业,尤其是加工制造环节。那么降低这些中间产品的进口关税,可以提高我们下游制造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可以更好地扩大出口,当然也可以更好地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

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新一轮关税调整还降低了一部分节能环保产品的进口关税。例如,作为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部件,废气再循环阀的进口关税由7%降到5%。

此外,针对一些来自特定国家的产品,进口关税下调还有不少“小惊喜”。像是明年1月1日起,对蒙古开始执行亚太贸易协定税率。我国从蒙古进口较多的焦炭的关税税率也将从目前的5%下调到协定税率的2.5%,这无疑将促进我国能源进口的多元化。

2021年关税调整的亮点颇多、步伐也较大。屠新泉在接受央视财经记者采访时给出了“超出预期、互利共赢”的整体评价。

他说:“这些关税调整措施有利于更好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既满足国内需求,又提升我国产业技术发展水平,促进形成宏大顺畅的国内经济循环;有利于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世界各国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机会。”

据了解,尽管本次关税调整暂不涉及备受关注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框架内的税收安排,但相关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进,政策红利落地可期。

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

一、调整进口关税税率

(一)最惠国税率。

1.自2021年1月1日起对883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21年7月1日起,取消9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附表1)。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第六步降税(附表2)。

(二)关税配额税率。

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配额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并进行适当调整(附表3)。

(三)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

1.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安排,除此前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到位的协定税率外,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澳大利亚、韩国、智利、格鲁吉亚、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协定和亚太贸易协定的协定税率进一步下调,其中,原产于蒙古的部分进口商品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亚太贸易协定税率。2021年7月1日起,按照中国与瑞士的双边贸易协定和亚太贸易协定规定,进一步降低有关协定税率(附表7)。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毛里求斯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第一年税率(附表3、7)。

3. 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协定有规定的,按相关协定的规定执行;协定无规定的,二者从低适用。

4. 继续对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适用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二、继续实施现行出口关税税率

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对铬铁等107项商品征收出口关税,适用出口税率或出口暂定税率,征收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附表 4)。

三、调整税则税目及注释

为满足产业发展和贸易管理需要,对部分税目、注释进行调整(附表5、6)。经调整后,2021年税则税目数共计8580个。

四、有关实施时间

以上方案,除另有规定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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