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报时,一般都要准备报关单、进货发票、出口发票等有关单证。如果申报单证不规范,直接影响申报,甚至还会造成逾期不能退税。所以,想做好出口退税,一定要清楚出口退税单证收集整理注意事项!
货物报关出口后,出口企业应及时结清相关报关、运输等费用,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企业拿到出口货物报关单后,应及时通过海关“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对出口货物报关单予以确认。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出口发票必须按实际离岸价(FOB价格)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要求的时限确认收入。
实际工作中,为尽量保证价格的一致性,要求企业尽量以实际离岸价向海关办理备案。严禁企业以海关备案价和按取得关单的时间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出口货物装货单和出口货物运输单据,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注意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单证收集是财务申请退税的第一步工作,作为一名出口退税会计,退税单证收集与整理是一定要烂熟于心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