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仓储税负重的问题 ,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但仍然没有解决。一是仓储业营业税仍然是5%,一些税收试点企业已经实行差额纳税,但税率仍然偏高,这已是仓储的老大难问题了;二是土地税很重,新法规实施以来,土地税额普遍增加了2倍以上,最多的增加了10倍左右,这对占地面积较大 、主要靠劳务性收入生存的仓储企业来说,确实不堪重负。
2、仓储用地的取得方式与价格偏高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造成诸多不良后果。一方面,原来城内的仓库区不断地被规划拆迁,另一方面又不能置换到城外同样面积的仓储用地,政府提供的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在“ 物流园区 ”,而“ 园区 ”的土地价格偏高、用来建仓库很难生存,这就造成三个后果:
一是我国的仓储面积基本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特别是立体仓库、冷库与危险品仓库不足;各类“物流”园区被“市场化”、“商贸化”、“综合化”,搞得不伦不类。
二是农民新建大批仓库,仓储企业要么租用农民仓库,要么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仓库,但这是“灰色地带”,与现行法规不符。
近年来仓储用地价格偏高的问题直接抬高了社会物流总成本。我们应该学习发达国家经验,对仓储用地实行针对性的优惠供应。
3、仓储业的法规建设,已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我国物流中的运输、快递、货代等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唯独没有仓储业的专门法规。
这是造成我国仓储业“门槛”低、市场不规范、仓储设施“家底不清”的主要原因,也使“金融仓储”、“私人仓储”等新兴仓储业态得不到管理与规范。我们应该借鉴日 、美等国的经验,制定仓储业专门法规,指导与规范仓储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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