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物”是指进出海关用于销售的货物,即是卖到国外销售,或买入国内销售的商品。而“物品”是指虽然同样进出海关,但是不是为了销售的物品,比如演出团体随团携带的演出道具、参加展览布展用的器具(展览品)等。
二、“货物”因为是售出或购进的商品,因此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支出。而“物品”因为不是销售的商品,所以没有外汇收入或支出。
三、“货物”进口要交纳关税和增值税。而“物品”无需缴纳关税和增值税(虽然缴纳保证金,但出关核销后退还保证金)。
四、“货物”因为缴纳了关税和增值税,所以清关后不受任何限制。而“物品”因为没有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因此收海关的监管,即不可以销售,且怎么样的进关,还要怎么样的出关。
咨询出口货物(外贸)中转仓储、广州保税区仓储、装卸、包装、珠三角运输配送等业务,找穗新物流!
联系人:张小姐
公司固话:020-32070709
企业QQ: 2355783778
公司邮箱: 2355783778@qq.com
公司地址:广州黄埔区西区宝石路22号(中穗大厦)二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