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也是危险品?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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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肥的基本概念;

化学肥料,简称化肥,是指用化学和(或)物理方法制成的含有一种或几种农作物生长需要的营养元素的肥料;也称无机肥料,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微肥、复合肥料等。

化肥具有以下特点:成分单纯,养分含量高;肥效快,肥劲猛;某些肥料有酸碱反应;一般不含有机质,无改土培肥的作用。化肥种类较多,性质和施用方法差异较大。

二、什么是危险品;

危险品是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统称。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三、化肥可以按普通货物运输?

化肥种类繁多,复合肥成分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其中某些化肥,如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铵型化肥(均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氰氨化钙(遇水释放氨气和极易燃的乙炔气体),这些化肥都属于危险货物,需按照危险货物来运输,不可以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四、化肥出口检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出口化肥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持合同等必要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检,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海关对出口化肥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对于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出口化肥,需按照海关总署2020年第129号公告的要求办理出口,对于属于危险货物的出口件装化肥,还应按照《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办理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

例如:硝酸钾,俗称火硝或土硝,是制造矿山火药、引火线、爆竹等的原料。在农业上,硝酸钾是一种氮钾复合肥,具有高溶解性,其有效成分氮和钾均能迅速被作物吸收。硝酸钾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联合国编号1486,危险货物类别为5.1氧化性物质,建议包装类别III。出口硝酸钾,除了一般化肥检验项目外,还需向海关申请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和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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